索 引 号: | 20140106/2017-00172 | 信息分类: | 国民经济管理、国有资产监管 / 部门文件 / 通知 |
发布机构: | 188比分直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| 生成日期: | 2017-08-17 |
生效日期: | 废止日期: | ||
信息名称: | 关于印发《关于建立市属企业党建督导员制度的办法》的通知 | ||
文 号: | 宁国资党〔2017〕48号 | 关 键 词: | 关于印发《关于建立市属企业党建督导员制度的办法》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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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国资党〔2017〕48号
各市属企业党委:
现将《关于建立市属企业党建督导员制度的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本办法,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,切实抓好贯彻落实。
市国资委党委
2017年6月30日
关于建立市属企业党建督导员制度的办法
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推进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,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,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党建督导员(以下简称督导员)从企业在职人员中聘任,按照下派一级的原则,以专职或兼职形式,代表市属企业党委行使党建工作督导职权。
第三条 市属企业党委负责统筹谋划本企业党建督导工作,建立健全党建督导工作制度,加强督导员队伍建设,推进党建督导工作在国有全资、控股企业的全覆盖。市属企业党建工作部门,负责督导员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。
第四条 聘任条件
督导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1)政治立场坚定,政策理论水平高,为人公道正派;
(2)熟悉党务工作,事业心责任感强;
(3)综合素质高,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能力强;
(4)党龄5年以上,且具有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,有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经历的优先。
市属企业党委按照督导员聘任条件,提出预备人选,逐一考察,征求所在单位纪检、信访等部门的意见建议,研究确定督导员人选。
第五条 工作职责
督导员按照“指导不领导、到位不越位、督促不包办”的原则,重点了解掌握并督促指导企业党组织做好以下工作:
(1)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;
(2)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;
(3)保证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;
(4)促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;
(5)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;
(6)促进先进典型和优秀品牌的培养选树;
(7)促进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;
(8)完成上级党组织赋予的其他任务。
第六条 工作方法
督导员采取定期督导、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等形式开展工作。定期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,专项督导、随机督导根据工作需要进行。可通过以下方法履行职责:
(1)列席企业党的工作会议或其他有关会议;
(2)参加企业党建工作有关活动;
(3)约谈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;
(4)查阅企业党建工作制度、计划、会议记录等台账资料;
(5)深入基层和群众,听取各方面反映和意见等。
第七条 管理监督
(1)科学分配督导员的工作任务,兼职督导员每人督导企业不超过3家。督导员到岗前,应重点围绕督导员工作职责、工作方法、工作要求等内容集中组织培训。
(2)督导员实行聘任制,每个聘期3年。聘任期满,根据工作需要及督导员履职情况,由市属企业党委决定是否继续聘任。续聘的,不再继续督导原企业。
(3)建立督导员工作纪实制度,记录督导工作开展情况,由督导员本人和受督导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签字,交派出党组织存档。
(4)建立督导员例会制度,定期召开督导员会议,安排部署工作,总结交流经验。
(5)建立督导员履职报告制度,督导员每季度应向派出党组织书面汇报1次督导工作情况,每年进行1次工作述职。遇到重要情况,应及时报告。
(6)建立督导员考核评价制度,以年度和任期为主要节点,对督导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。对兼职督导员,与其主要工作岗位履职情况一并考核。注重考核结果运用,对工作表现好、成绩突出的督导员,给予表彰奖励,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;对工作不负责、成效不明显的督导员,及时调整。
(7)严明督导工作纪律,督导员应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和企业有关规定,不得泄露督导企业有关商业秘密和非公开事项,不得在督导企业领取薪酬、福利以及任何形式的津贴、补贴。
第八条 市属企业党委根据本办法,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。
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国资委党委负责解释。
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。
相关政策解读:《关于建立市属企业党建督导员制度的办法》文件解读